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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政策
专升本 | 充分准备 诚信应考 2017年专升本考试友情提示
作者:[] 来源:[] 浏览:[20412] 时间:2017/3/21

各位考生朋友:

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3月25日-26日进行。本次考试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共有考生4000人,设4个考点(见附件1)。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3月25日

3月26日

上 午

8∶30-10∶30  计算机 (高等数学)

8∶30-11∶30    专业综合一

下 午

14∶00-16∶00 外语(大学语文)

14∶00-17∶00  专业综合二

   4月8日进行师范类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工作由青岛大学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见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官网。

二、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1.请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由监考人员统一带队入场。公共课英语及师范类英语、高职类英语、日语、朝鲜语的专业综合二含听力考试,该5个科目考试时,考生须于考试前10分钟入场完毕。各科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考试期间不得中途离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3.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下午4:30后到考点附近熟悉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考生只能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不得进入考场。

三、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纪律及要求,了解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充分认识违纪作弊将会产生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因为违反考试纪律而影响自己的前途和发展。为安全顺利地做好考试工作,各级招考部门对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严查考试舞弊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本次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设备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同时开通电子监控系统;省市区三级检查人员将深入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以上措施,必将为广大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希望广大考生监督考点的工作,如实反映考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市招办投诉值班电话:85786201。

四、几点考试说明及要求

1.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到桌面左上角,靠墙的一列放到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以便检查。

2.开考后,应首先在指定位置填涂姓名、考生号等信息,并在规定区域按手印。填涂信息点使用2B铅笔,其它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

3.不同考试科目,存在更换考场可能,请务必到准考证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4.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含素描和命题设计,相关考生须自备画板、画架、橡皮、马扎、图钉、小水桶、水粉、铅笔等考试文具(考试用纸除外)。

5.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有特殊规定科目除外)。

6.3月20-26日,每天9:00-17:00,登录http://zsb.sdzk.cn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

7.4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可登录http://www.sdzk.cn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如有异议,须本人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考试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书面申请成绩复核。

8.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9.未尽事宜,请登陆http://www.sdzk.cn及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号(QDZK2014)查询了解。

10.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落实考试准确时间,及早赶往考点,避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造成误考。

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

1.考点信息

2.考生守则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专升本考试考点信息表

考点序号

考点名称(全称)
考点地址
考点周边城阳区内公交线路
考点周边与市区间公交线路
1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城阳区德阳路317号
901路, 902路, 905路,915路,931路
103路,502路, 374路
2
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中学
城阳区春阳路169号
乘坐903、905、915、613路公交车到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中学站

乘坐117路到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中学站

乘坐373、374、502到太阳城站,换乘903、905、915、613到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中学站


3
青岛市城阳区第二实验中学
城阳区礼阳路107号
933路、634路、906路
306路、374路、642路、502路
4
青岛市城阳第五中学

城阳区宝安路7号

915路、917路

373路、374路、117路




附件2:考生守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检查答题卡和试题是否有重印、漏印、字迹不清等印刷质量问题或缺页现象。如有,请立即举手报告,否则在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如发现上述问题,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座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七、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草稿纸、试题、答题卡自下而上的顺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查收。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