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充教学质量监控范围和强化质量监控与保障功能,青岛滨海学院在原有学校、院(部)教研室“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把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扩展深入到“专业”领域,构建起“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根据制定方案,新增“专业一级”的分级职责为:要在本专业领域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重点做好专业调研、专业建设、专业改革、专业教育和专业教学督导、质量监控、质量保障工作,特别是要科学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认真贯彻落实;“四级”体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各司其职,一级对一级负责。
据了解,青岛滨海学院原有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为学校、院(部)和教研室三级,其分级职责分别是:学校一级制定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督促、指导实施;院(部)一级主要监控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在本院(部)实施落实情况;教研室一级主要监控学校及院(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在本教研室的实施落实情况。
新的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深入到专业领域,拓宽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范围,充实了工作内容,有利于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能力效率提高,对实现全员、全过程、全面教学质量管理,实现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