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高考招生政策
首页 · 高考招生政策 · 详细内容
高考招生政策
重庆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外语一年考两次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10652] 时间:2016/5/21

     考试科目

     统考语数外三科

     外语一年考两次

      我市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2021年参加高考的高中学生开始实行,之前参加高考的学生继续按现行高考模式进行。

      市教委副主任邱可介绍,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 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其中,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 总和。

      具体来看,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将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

      高校提前公布报考要求

      自选3科参考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

      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 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

     成毕业升学重要参考

     邱可表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为每位学生建立个人综合素质档案,档案将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 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招生高校评价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将 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招生录取改革

     合并志愿二三本批次 今后或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招生录取也有一定调整。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本科二、三本和专科一、二段两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将合并。“下一步,重庆将逐步改进投档录取模 式,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研究出台‘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并适时推行,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多次选择机会。”邱可说。邱可表示,重庆将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吸引市外 优质高校增加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科学编制市属高校跨省计划方案,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持重庆市高考注册录取率在全国平均水平 以上。

     高职院校实施“春季高考”  招收学生将占计划总量70%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对分开。从2017年开始,重庆将统筹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简称“春季高考”)。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主要实行“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倾向能力”考试招生方式进行,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作为主要录取依据。到2017年,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收的学生将占市属高职院校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70%左右,成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含应用技术本科)招生的主渠道。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 可申请进入中职校学习

     为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可申请注册进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同时,重庆将鼓励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更注重入学机会公平  增农村学生上重点人数

     “高等教育招生政策改革更加注重入学机会公平,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进重点高校就读。”邱可说,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将明显增加,形成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毕业后主动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为保障农村学生升学权益,我市认真落实“国家、高校、地方”三个招生专项计划。一是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属高校 和市属重点高校面向我市国家级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二是中央部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面向我市国家级和市级贫困区县的优秀农村 学生单独招生;三是市属一本批次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及“全科教师”、“全科医生”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