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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政策
海南:关于2016年本科第一批招生院校征集志愿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浏览:[11989] 时间:2016/7/19

海南省今年本科第一批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学校生源不足。为完成招生计划,海南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7月1808:00——71815:00

二、有关说明

(一)生源不足的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剩余招生计划数详见附表1,不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二)处在“自由可投”(即考生档案在库)状态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除限制报考本科第一批的考生外),均可自主决定填报本科第一批院校的征集志愿。

(三)填报本科第一批民族班和预科班征集志愿的条件、投档程序和办法详见《2016年填报志愿指南》第5页说明。投档成绩在各有关预科招生高校的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下80分以内(见附表2)的考生,可以填报预科班志愿;投档成绩在各有关民族班招生高校的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见附表2)的考生,可以填报民族班志愿。填报烟台大学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须为经总政治部审定确认的边防军人子女。

(四)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先对本科第一批普通类招生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再对投档成绩达到各有关招生高校预科(或民族班)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预科(或民族班)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进行检索和投档。

(五)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六)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报考卡号和报考卡密码登录我局网站的“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未符合以上相应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